【48812】三角警示牌不能这样随意摆放
2020年10月3日16时,宁夏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二大队巡查至乌银高速公路银川往内蒙古左旗方向21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越野车因为爆胎,停在紧迫车道内,驾驶员在奔驰而过的车流中只管垂头修车,彻底忽视了周围的危险。
车辆后方一正一反放置了两个警示牌标志,摆放的间隔缺乏100米,无法起到安全警示效果。执勤人员见此情形敏捷下车,纠正警示牌标志的摆放方位,并奉告安全危险危险及正确做法。执勤人员一人担任后方戒备。另一人协助驾驶员更换胎,但因轮胎改装过,原车的东西无法拆离现有的螺丝,只能拨打高速公路救援电线,并提示车上一切乘客站在护栏外等候救援。
民警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到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六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在高速上呈现毛病时,应当按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可是,正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毛病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敏捷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许应急车道内,而且敏捷报警。”需注意警示牌应赤色反光一面面临来车方向摆放。(高速交警十二大队 杜林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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