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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我局为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涉改单位,根据岳编办发〔2018〕6号文件,重新明确我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以下部门基本概况根据文件进行说明。2018年财政预算于2017年底编制完成,因当时机关改革未完成,预算仍按原住建局和原房产局两个单位单独编制,特此说明。

  1、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管理责任。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规章和规定;拟订我市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公用工程(含城市地下管线、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和住宅房地产业(含住房保障)、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业等相关的发展的策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租赁房屋的开发建设与管理,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维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安排和监管工作。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拟定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建设管理;负责改制企业存量公房统一管理。

  4、承担城建计划编制和监管责任。牵头负责市本级城建计划编制并实施监管;牵头负责城建计划项目的督查考核;牵头负责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等工程设计前期工作,负责市政项目库(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市政公用项目建设监管,参与工程预决算(工程量清单)以及工程变更审查;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利用。

  5、承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工程定额管理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区域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计价活动和造价咨询市场;发布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相关价格信息及其调整系数。

  6、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产权交易、建筑房屋测绘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等方面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土地二、三级市场管理。

  7、承担建筑活动的指导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企业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和混凝土生产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

  8、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政策、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和监督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组织指导房屋安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完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9、承担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推广责任。负责组织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和应用。

  10、承担城镇减排责任。负责拟订水弹性城市建设规划,督促指导全市水弹性城市建设、城镇减排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备和重大减排项目建设;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污水处理设备、减排项目建设;参与气候适应性城市创建工作。

  11、承担城市供水行政管理责任。贯彻实施城市供水用水政策和法律和法规,负责全市供水用水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水用水规划,制订行业发展计划;参与有关城市供水用水工程的审查、论证和验收;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城市供水用水违法违规行为。

  12、承担城市更新责任。组织实施棚户区(旧城)改造和城市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库的建设管理;牵头对城市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进行督查考核;指导全市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参与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

  13、承担村镇建设指导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和协调小城镇建设;参与小城镇发展经费、计划编制和管理;参与全市建制镇、乡集镇规划编制和审查;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中心镇、特色镇和美丽村镇等品牌村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督促指导村镇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农村危险房屋改造。

  14、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资格的组考、报批和执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建设行业人才对外交流与合作。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调研室、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勘察设计管理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质量安全管理科(加挂“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公室”牌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市供水管理办公室)、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工程技术科、装配式建筑发展科、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科、房产测绘和交易管理科、信访科、统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市墙体材料改革与散装水泥服务中心、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中心、市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服务中心、市污水处理监督中心、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市城市提质改造中心、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设行业岗位资格服务中心、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市物业服务中心、市白蚁防治所、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中心、市城市建设监理处。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包括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我局2018年没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用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4、25表均为空。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245.8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888.6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57.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00万元。收入较之2017年8386.6万元减少4140.7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补助)增加732.0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3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5172.80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24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8.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3.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7.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2437.72万元,住房保障154.96万元。支出较2017年8386.6万元减少4140.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95.0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735.8万元。

  1、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2.0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较之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527.00万元,增加595.05万元,增加38.97%。,主要因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3.8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我局机关和下属9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2.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95.05万元,增加38.97%。,主要因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9.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8.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3.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局及下属9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1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局机关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8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24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2.05万元,项目支出2123.8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45.85万元。

  2018年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123.80万元,其中:是指我局为完成全市基本建设等专项管理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这中间还包括市本级城建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管理和调控;参与城建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的审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库和旧城发造项目库的建设管理;组织实施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公用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和旧城改造工作、全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统一核发市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完工验收备案管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统筹管理,监督指导各县市区专项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做监督管理;全市建设行业企业的资质审核和管理;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城镇减排建设工作;实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备和重大减排项目建设;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污水处理设备、减排项目建设;水弹性城市申报等方面的工作任务。较之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6859.60万元相比,减少4735.80万元,减少69.04%。根本原因是其中我局系统城市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比例调整减少4560万元,城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项目库建设专项经费减少60万元,因非税收入收费项目取消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等项目变动的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部门预算。我局2018年没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0、11、19、20、22、23、24、25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房产基础测绘、房产信息系统运行、园林绿地白蚁灭治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093.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4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5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22.14万元,主要是专项拨款中因非税收入收费项目取消,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减少1656.98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0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1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3.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7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4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22.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34.8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56.98万元。

  1、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非税收入执收成本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非税收入执收成本专项支出186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非税收入执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运行维护专项225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以及房产基础测绘、市区园林绿地白蚁灭治等方面。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4.84万元,上升21.67%。,根本原因是因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7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3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1日,(原)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共有车辆20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中局机关6辆。没有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8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09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6.1万元,项目支出208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93.10万元。

  2018年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087万元,其中:非税收入执收成本专项支出186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非税收入执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运行维护专项225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以及房产基础测绘、市区园林绿地白蚁灭治等方面。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9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第30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